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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龍律師/合伙人
專業領域
工作經驗以及簡介
執業領域
房地產與建設工程
金融、銀行與保險
政府與公共機構法律事務
專業背景介紹
張海龍律師,法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房地產與建設工程專委會主任,北京律協國有資產專業委員會委員,朝陽律協房地產與建設工程專委會委員,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實踐導師,多地仲裁委仲裁員,某銀行獨立董事。
張海龍律師擁有二十九年執業經驗,在房地產與建設工程、國有企業合規、公司并購重組、金融擔保等領域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出版有《稅收法律糾紛案件裁判規則解讀》,待出版《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裁判規則及勝訴實戰指南》。
張海龍律師長期擔任某市國企改革專項法律顧問,起草制訂了煤礦企業改制、煤礦企業并購重組、非煤國有集體企業改制、非煤國有集體企業清算關閉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指導和參與了該市全部國有集體企業改制和并購重組工作,為該市煤礦企業集團化、規范化建設,和老國有企業有序退出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持。張海龍律師對建設工程和金融擔保有深厚的研究,在多起銀行起訴的擔保案件中,代理擔保人贏得勝訴,為擔保人免除了數千萬元的擔保責任;在多起承包人起訴的建工案件中,代理發包人贏得勝訴,案件實現成功反轉,不僅承包人數千萬訴訟請求被駁回,而且還要倒賠發包人。張海龍律師的專業水平和職業操守獲得了當事人和社會大眾的高度評價。
主要業績
1. 作為轉讓方專項法律顧問參與某大型煤業公司價值60多億元的股權并購案,在采礦權價款繳納政策復雜多變的背景下,提出精準的法律意見,幫助轉讓方抓住稍縱即逝的有利時機,實現了股權價值最大化。
2. 協助某市政府發起設立國有資產運營平臺,并長期以法律顧問身份負責平臺的合規工作(平臺公司管理資產超過200億元)。
3. 在被征收人訴某市政府、某辦事處房屋征收補償系列案中擔任被告方代理人。代理觀點全部被中院、高院、最高院采納。該系列案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列入2017年行政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4. 代理吳某訴某市國土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案,成功為委托人索賠到相當于土地出讓價款三倍的賠償金,使十年未能處理的老大難案件得到滿意解決。
5. 代理中某資產管理公司系列不良資產清收案,短時間內為委托人收回現金一億多元,且回款總額超過了債權本金。
6. 在實際施工人起訴承包人中某公司、發包人游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在一審敗訴的情況下,擔任發包人游某公司的二審代理人,最終贏得勝訴免除了發包人游某公司近200萬元的付款責任。
7. 作為專項法律顧問,參與某市104家國有、集體煤礦企業整合改制。
8. 作為專項法律顧問,參與某市46家煤礦企業兼并重組。
9. 作為專項法律顧問,參與某市84家國有、集體非煤企業清算注銷。
10. 在皖某新能源公司與國某建筑公司工期違約賠償仲裁案中,擔任被申請人國某公司的代理人。通過論證合同效力,北仲裁決駁回了申請人的全部請求、并裁決其支付國某公司工程款一百余萬元。并在后續撤裁案中,再次贏得勝訴(標的1300萬元)。
11. 代理中某公司與山某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系列案,案件勝訴(標的3800萬美元+1000萬美元,涉外案件)。
12. 代理中某公司與明某公司信用證糾紛案,案件勝訴(標的500萬美元,涉外案件)。
13. 代理中某公司與明某公司、郝某進出口押匯糾紛案,案件勝訴(標的530.5萬美元,涉外案件)。
14. 代理小股東訴山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系列案。為小股東贏得勝訴,追回經濟損失。
15. 為云某公司煤炭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提供法律服務。
16. 在凱某公司與建設銀行擔保合同糾紛案中,代理凱某公司申請再審成功,并改判駁回建設銀行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訴訟請求。為凱某公司挽回損失近千萬元(其中擔保本金500萬)。
17. 在某永公司與建設銀行擔保合同糾紛案中,代理某永公司申請再審成功,并改判駁回建設銀行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訴訟請求。為某永公司挽回損失數百萬元(其中擔保本金300萬)。
18. 在晉某銀行與凱某公司擔保糾紛仲裁案中,擔任被申請人凱某公司的代理人。最終仲裁裁決擔保合同無效,為凱某公司避免經濟損失近千萬元(其中擔保本金495萬元)在后續的撤裁案中,繼續代理凱某公司贏得勝訴。
19. 在購房人與前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系列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中,擔任被告前某公司代理人。通過論證系因不可抗力和政策性因素導致交房延遲,贏得勝訴,為委托人避免巨額經濟損失。
20. 在實際施工人趙某起訴宏某公司、圣某公司索要2541余萬元工程款、利息案中,擔任圣某公司代理人。通過論證備案合同無效、實際履行的是非備案合同,為委托人避免損失2541萬元(判決駁回趙某全部2541萬元訴訟請求、返還圣某公司超付工程款31萬元)(2021年度)。
21. 在高某起訴黃某、鴻某公司索要530萬元工程款案中,擔任黃某代理人。通過論證原審鑒定意見存在的諸多問題,爭取到再次重新鑒定機會,為委托人挽回損失360余萬元(2021年度)。
22. 在林某公司訴鐘某居委會、某拓公司索要4000萬元工程款案中,擔任某拓公司代理人。通過論證備案合同無效、實際履行的是非備案合同,以及精準的工程造價鑒定質證,為委托人避免損失4000萬元(林某公司被迫撤訴)(2021年度)。
23. 在王某、喜某公司起訴圣某公司索要分紅款3000萬、違約金900萬元案中,擔任圣某公司代理人。運用合同解釋理論,成功為委托人避免損失3900萬元(兩審均判決駁回王某、喜某公司全部訴訟請求)(2021年度)。
24. 代理中某公司、李某起訴山某公司索要股權轉讓款系列案,涉及標的2000余萬元。案件已勝訴,并已通過執行和解方式實現全部訴訟目的(2021年度)。
25. 代理泰某公司起訴南某公司索要工程款案。為委托人挽回損失2472萬元(判決支持泰某公司2472萬元工程款并確認了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2022年度)。
26. 代理遼寧某公司應訴中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案件標的5950萬元(2022年度)。
27. 接受恒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聘請,以顧問身份參與破產管理工作(2020--)。
28. 為興某公司收購焦炭產能提供專項服務(2021-2022年度)。
29. 為辰某酒店管理公司酒店項目提供專項服務(涉及特許經營權轉讓、房屋租賃權轉讓、裝修合同審核、消防改造合同審核等全流程)(2021-2022年度)。
30. 為潞某公司與某市國土資源局、東某村委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交易項目提供專項服務(2022年度)。
31. 以建設單位法律顧問身份,審核PPP、EPC、PC建設合作項目若干,涉及熱電廠、住宅、醫院、福利中心、燃氣管道等行業。
研究成果和著作
出版書籍《稅收法律糾紛案件裁判規則解讀》。